健全的供應鏈管理可以有效識別和緩解風險,從而確保業務連續性和穩定運行。愛普生集團以提供客戶最優質的產品為使命,由母公司精工愛普生於全球尋找合適的供應商,打造 Epson 產品生產製造的完整優質供應鏈。
重大主題 | 永續供應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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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政策 | 台灣愛普生設有國際採購暨產品開發部,為母公司精工愛普生在台灣尋找、開發並採購 Epson 產品的原物料或零組件等,使 Epson 產品生產製造階段導入台灣供應商提供的元件,讓台灣廠商成為供應全球 Epson 產品生產的一環。據此,愛普生集團訂定的《 供應商行動準則 》,使本公司在供應鏈管理上,完全遵循愛普生集團的供應商管理策略,與供應商共同發展,實現共存共榮關係 針對台灣愛普生於在地提供的行銷活動與服務供應商進行供應商管理;依循愛普生集團的精神,依現況制定符合台灣營運的供應商管理政策與制度,例如:供應商定期評估,以確保供應商執行成效 |
管理承諾 | 台灣愛普生除了從自身做起,對於所有的合作夥伴乃至整個供應鏈,都有高度要求與良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尊重人權、減輕環境影響、遵法和負責任的礦產採購等。除此之外, 愛普生集團採購基本方針中也規定了優化及穩定品質、價格及運送等基本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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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 | 公司治理暨經營管理部、國際採購暨產品開發部、永續發展委員會-公司治理組 |
投入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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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針與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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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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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達成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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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概況
台灣愛普生在台灣當地並無進行產品之生產製造行為,僅提供 Epson 產品在台灣的行銷與銷售服務;但台灣愛普生在集團內仍扮演為 Epson 產品生產製造在台灣當地開發合適的原物料、零組件供應商的重要環節。 為確保產品品質、穩定輸出零組件,台灣愛普生設有「 國際採購暨產品開發部 」,專為愛普生集團提供來自台灣的適宜供應商,以支援產品整體供應鏈運作。
供應商行為準則
愛普生集團視供應商為最要的策略合作夥伴,身為 RBA(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的會員,致力 以 RBA 行為準則進行事業營運活動。以「 本著公平公正、共存共榮的原則,與供應商建立相互信賴的良好 合作關係 」、「 在所有開展事業的地區保持高度的道德觀和社會良知,遵守各國法律規定和國際法規及其立法精神的採購活動 」以及「 採購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降低環境負荷的同時,努力實現穩定而合理的品質、價格及交期 」 為集團之採購基本方針 , 自 2005 年起即制定《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 》,協助確保我們的供應商成為合作夥伴時,達成品質、成本及交付期等義務,並在人權、勞工、環安衛、倫理、交易控管和安全、資訊安全等領域持續遵守規定。供應商行為準則實施超過 19 年來,我們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規定,並要求我們主要的生產材料直接供應商簽署正式合約。
透過與所有供應商簽訂年度合約並每年重新檢視,無論是新供應商或已合作之供應商,供應商由契約條款承諾於執行業務期間願意努力降低環境負荷,並重視環境保護;同時,尊重基本人權,杜絕童工與強制勞動。 2023 年度供應商簽署達成率為 100%。
針對違反或有可能違反法律規定及《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 》等的行為,設有供應商舉報窗口 (legal@exc.epson.com.tw),接受具名或匿名舉報與諮詢;根據愛普生的內部規定,通過實施嚴格的個人資料保護措施,以及禁止對舉報人不利的行為保護舉人。2023 年度未接獲舉報案件。
供應商篩選
為找尋適合供應商,愛普生集團每年以供應商行為準則為依據,針對既有及新供應商制定遴選及調查等規定,須通過審核方可成為愛普生集團合作的年度供應商,且供應商全數使用環境及社會標準篩選新供應商。此表單是由母公司精工愛普生與台灣愛普生雙方一同進行,依照 M( 管理 )、E( 環境 )、Q( 品質 )、C( 成 本 )及 D( 交期 )五項目進行綜合評估,並逐項討論個別分數,以確保評估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再依結果將供應商分為 A、B、C、不合格四個等級。
評估項目 | 評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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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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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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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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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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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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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管理
A:優良供應商 | B:合格供應商 | C:須改善供應商 | 不合格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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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交易範圍, 繼續交易 | 繼續交易, 但以A等級優先 | 對供應商進行查核, 確認今後之交易方針 | 違反規範與原則, 不進行採購合作 |
2023 年度,本公司針對 5 家廣宣媒體代理供應商進行年度稽核、且 100% 通過稽核。
廣宣媒體代理供應商評選機制
台灣愛普生主業為行銷業務與售後服務,因此特針對廣宣、媒體代理供應商,制定有定期檢核作業準則,我們透過每季之分析報告、年度檢核會議等方式,針對該類別之供應商進行定期檢核,評核項目包括計畫執行達成率、工作配合度、專案應變能力等指標,總積分達 80 分以上始得延續合作。經由上述程序,2023 年 度共執行 5 家廣宣媒體代理供應商年度稽核,全數均通過稽核。